高艳东 | 琐碎正义:伟大法治的基石 |《警察执法百案解析》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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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琐碎正义:伟大法治的基石
序言作者简介
高艳东
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
当黄胜同志把这本《警察执法百案解析》书稿交给我的时候,我原本以为是一本枯燥的法律读物,但随手翻了几页之后,竟然被内容吸引住了,逐个案件读下去,就像看美剧一样,精彩极了。这比我读专著有趣多了,他让我了解了一个执法者面对的生活百态。
这是一个警察写的办案手记,有趣,有料,有追求。
1.法律是有趣的学问
有趣的法律才有魅力。
在浙江大学教刑法期间,我一直提倡“无快乐不学习,无案例不法律”。浙江大学的大一、大二的学生不分专业,老师还要负责吸引更多学生将来选择法学专业,有趣的课程可以让更多人选择法律。
在互联网时代,很多大学生的信息量比老师还要多。法律不是数学,老师不需要面对面讲解复杂公式。如果只是照本宣科,同学们宁愿到慕课上听名家授课;如果是为了职业需要,可以直接听法考培训课。大学课堂授课的目的,除了传播知识之外,是让学生对法律产生兴趣。喜欢才能放肆地爱,学生们需要高深的理论,但也需要幽默的知识,这就要让同学们感受的学习的快乐。
在很多人眼里,法律是严肃的。庄严的法庭、黑色的法袍、肃穆的法官,各种仪式感,目的是让法律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似乎在法庭上笑一笑就是扰乱法庭秩序。但是,这不是法律本来的样子。
人们喜欢法律,更多是因为精彩的故事情节。庭审其实就是一场戏剧表演,演员们带着假发,穿着制式服装,用着法槌等道具,按照预定程序一点点把案情呈现给观众。在早期没有影视作品的年代,估计法庭和剧院有同样功能:为生活加点料。
在《红与黑》中,法国作家司作者描述法庭的精彩给人们留下的深刻印象:
“当地的人会长久地记住这桩有名的诉讼案。对被告的同情,引起了人们的骚动,这是因为:他的罪行是骇人的,但并不残忍。即使是残忍的,可这个年轻人多么英俊啊!他的辉煌的前程就要完了,这更增加了人们的同情。‘他们会判他死刑吗?女人们问着她们熟识的男子。可以看得出,她们在等待回答时,脸色是苍白的。”
这种旁观者的心理,和我当年看《勇敢的心》《真实的谎言》等电影,非常相似。
在严肃法律教科书之外,我们也需要开胃甜品。
黄胜同志的这本书,就是夏日冰激凌。深夜翻阅它的时候,我毫无困意,因为很多案件非常有趣——原来还有这种人。有些案件我也是第一次听说,例如,对着鞋子“打飞机”是猥亵还是寻衅滋事、出于泄愤将房间内的餐巾纸点燃是否构成放火罪等,这些案情读起来让人忍俊不禁,而黄胜又是很多案件的亲历者,其用简洁的文笔勾勒出来的案件,让人过目难忘。有的词语,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比如“扒灰”,教科书里从来没有这些江湖术语。
长久喜欢一个人,一定是因为有趣的灵魂。
有趣的故事是大众接受法律的最好途径。《论法的精神》《正义论》这样经典的理论书籍当然有历史价值,但对大多数人而言是奢侈品。很多法律读物,往往是罗列法条,冰冷而生硬。一些案件虽然经典,但不食人间烟火,如“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洞穴奇案”“电车难题”,这些案件远离大众生活,都是阳春白雪。
黄庭坚曾说:“东坡之酒,赤壁之笛,嬉笑怒骂,皆成文章。”黄胜的书告诉我们,生活处处是法律。
像看美剧一样读法律,才是学法的最高境界。
2.法律是讲故事的科学
有故事的法律才有灵魂。
法律是一门实践学科,没有案例的法律,就是没有颜色的花朵。
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学教材中,案例都过于刻板。
我国法学教材中的大量案例仍然来源于西方。例如,刑法教材中讨论的1897年的德国癖马案、 1884年英国的海难吃人案,这些古典案例是法律理论的源泉,无数代西方学者讨论这些案件,形成了今天法律理论的基本框架。
在今天,中国案例应该成为法律的主角。由于人口多、地域广等原因,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案例资源库,今天中国的很多法律案例,已经超越了西方学者的研究框架。例如,几年前中国学者就开始讨论“偷换二维码案”,在德国举办的研讨会中,无论翻译者怎么解释,德国学者根本不理解。其后面是社会实践的差距,中国电子支付极为发达,第三方甚至第四方支付已经成为主流支付方式。我所在的杭州基本建成了无现金城市,正在走向无感支付,如从停车场离开后无需任何支付手续就会自动扣款。这些新型支付方式对欧洲学者不可思议,德国人还在使用现金、支票、信用卡,很难理解我们的扫描支付、无感支付。
为什么不用中国故事讲法律?以前是没有经济基础,现在是没有文化意识。
当然,今天法学教科书中也会讨论很多中国案例。但是,这些法律案例多是判例,判决书固有的严谨性,阉割了案件的生动性,读者很难了解案件的细节。
最重要的是,大量平凡的案件,很难进入公众视野。媒体习惯讨论热点案件,如“昆山龙哥被反杀的正当防卫案”“江苏女辅警敲诈勒索案”等,这些重大案例的确高潮迭起,吸引眼球,但是,多数人面对的还是简单案件。这些细小的法律问题,很少有教科书讨论。例如,吃“霸王餐”、拨打劳动保障客服电话扬言放火、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等法律问题,我也很少关注,很难对其精准定性。
在宏大法治的叙事中,凡人的故事常被忽略,而黄胜的书讲的就是法律中的柴米油盐,很接地气。
这是一本有料的书,讲是中国的故事,生活的故事,凡人的故事。
法律,应当有烟火的气息。
3.正义始于琐碎之事
通向伟大法治的道路,是由琐碎正义铺成的。
法学院的学生,都习惯于关注宏大法治命题。谈到自由、民主、法治等问题,很多学生可以侃侃而谈,颇有苏格拉底的风范。法律人都梦想着在类似辛普森那样的世纪审判中,大放异彩。然并卵,很多法律人,整个职业生涯都在处理借款、邻里、交通等纠纷,当事人要求律师把2万元借款要回来,让楼上房东赔偿漏水导致的损失。
我们心中想着维护世界和平,却在处理着一地鸡毛的案件。
是不是有点这个味道:曾经梦想仗剑走天涯,后来因为工作太忙就没去。
但是,再小的案件,都是法治的孩子。
法律人不是政治家,不能眼高手低。就好比在饭桌上,谈及世界格局、中美关系,人人都是时事评论家。但是,一旦回到具体的社会问题,怎么做好小区垃圾分类,怎么调解邻里纠纷,很多人就一脸茫然。
生活就是琐碎之事,法律就是细节正义。
法律当然需要轰轰烈烈的案件,但大案未必见智慧。例如,在“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案”“于欢正当防卫案”等案件中,司法机关已经投入了大量资源,案情查的非常清楚,专家已经有了深入讨论,争论的都是教科书常见问题。
法律工作最难的,是处理琐碎之事。
琐碎之事,最考验法律人的智商与情商。
民间流传很多法律故事,都是处理琐碎之事的技巧。例如,在郑板桥断案的传说之一——利用苍蝇处理借款纠纷——中,就是小事件大智慧。某日,郑板桥在集市上看见一个鱼贩拉住一个商人纠缠,鱼贩讲道,就在一会前,商人称抓药银子没带够,临时向鱼贩子借10两,并保证回家后拿钱马上归还,但半小时后鱼贩遇到商人,他就不认账了,商人坚称口袋的银子是自己带的而非向鱼贩借的。郑板桥就让两人把口袋的银子掏出来,再让人放苍蝇,结果很多苍蝇飞到了鱼贩的银子上,也有苍蝇飞到了商人的银子上。郑板桥据此认定,商人的银子原本就是鱼贩的,因为鱼贩拿过才会招苍蝇。
处理琐碎之事,司法者需要大智慧。
黄胜同志这本书里写的,多是他办理的一些琐碎案件,不是惊天动地的大案。但是,这些细微的案件,是群众最常见的法律问题。小案件大正义,琐碎之事,才是人民群众感受法律正义的地方。
正是有了琐碎的正义,法治国家才会有灿烂的星空。
希望像黄胜一样的执法者,秉公执法,不忘初心,把法律之光照耀到每一个生活的角落。
因为他们,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而他们的良知,决定着法治的高度。
是为序。
高艳东
强烈推荐一本2022年9月最新出版的《警察执法百案解析》!这本书的作者是实战经验、法律知识非常丰富的杭州小营派出所副所长黄胜!
在公安工作中,如何区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强制猥亵罪和一般猥亵行为如何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罪的界限,盗窃与侵占的区分,抢劫出租车能否认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爬灰是否构成强奸罪,买卖银行卡是否构成犯罪,吃霸王餐构成什么违法行为,精神病人是否需要强制医疗,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有多长?这些都是公安工作中的难点和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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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关于公安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案件事件,包括案件事实、定性、量罚、法律适用、程序要求、最终处理结果以及警方提示等。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刑事执法篇,二是行政治安执法篇,三是派出所执法篇,共计100个案例。
每一个案例从导语、基本案情、争议焦点、警官评析之以案释法等四个方面阐述某个刑法问题或者行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这些都是黄胜副所长经办过的案例,值得每一位一线民警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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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韦彦洁
本文审阅:王星雨、冯然然
(本文观点和内容与本公众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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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主 编:王星雨、钱依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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